万年县开展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

发布者:xuqian 发布时间:2016-10-23 16:36:19字体大小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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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万办发2016〕31 号

 

 

中共万年县委办公室  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印发《万年县开展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

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 

各乡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县委各部门,县直各单位:

万年县开展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万年县委办公室  万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6年10月18日

 

万年县开展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

实施方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,改善居民的工作、生活环境,提高城市文明程度,经研究,决定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,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以建设幸福万年为目标,按照“统一指挥,全民参与;专项整治,协同配合;疏堵结合,注重实效”的总体要求,全力推进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,打造清新、靓丽、整洁、优美的城市环境。

二、总体目标

通过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,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、焦点问题,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长效管理体机制,实现“干干净净、漂漂亮亮、井然有序、和谐宜居”的目标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为加强对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,成立万年县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,由县委副书记、县长吴树俭任组长,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江德明,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刘晓华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志敏 ,县政府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江学琴,县政府副县长邓正平、吴谦谦,县政协副主席黄亚莉 、方勇任副组长,县纪检、县委办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委政法委、县政府办、县财政局、县城管局、县城联中心、县国土局、县建设局、县规划局、县公安局、县交警大队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、县卫计委、县商务局、县房管局、县交运局、县民政局、县教体局、县环保局、县农业局、县物价局、县文广局、陈营镇、上坊乡等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交通秩序、市容市貌、违法建设、市场秩序四个整治组,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。

四、责任分工

(一)办公室

 任:刘晓华   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

副主任:邓正平   县政府副县长

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、督查督导组、宣传发动组、信访维稳组。从县纪检、县委办、县委组织部、县委宣传部、县委政法委、县政府办、县财政局、县城管局、县城联中心、县交警大队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、县文明办、县信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。

主要任务:

1.  负责百日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2.  负责百日综合整治活动经费保障。

3.对各责任单位在活动期间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。

4.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,开展相关主题活动。

5.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和维稳信息,协助相关乡镇和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。

(二)交通秩序整治组

 长:江德明   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副组长:江学琴   县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

牵头责任单位:县交警大队

责任单位:县城联中心、县交运局、县建设局、县规划局、县教体局、县民政局、县财政局、县物价局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、各乡镇

主要任务:

1.依法取缔“铁皮车”,规范“黄包车”运营,减少“黄包车”数量,拆除“黄包车”电动装置。

2.规范行人、非机动车、机动车各行其道,严格查处闯红灯、逆行等违反交规行为,治理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现象。

3.按规划增设交通设施、交通标识,增设停车区域,加强停车管理,确保各类车辆分类、整体、有序停放。

(三)市容市貌整治组

 长:刘晓华   县委常委、县委统战部部长

副组长:汪志敏  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
牵头责任单位:县城管局

责任单位:县城联中心、县国土局、县建设局、县规划局、县房管局、县公安局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、县卫计委、县民政局、县环保局、县高新区、县文广局、县供电公司、县交警大队、陈营镇、上坊乡

主要任务:

1.环境卫生整治。城区环卫作业无缝隙管理,全天候保洁;抓好城区出入口沿线、城郊结合部、城中村等“一线三点”的环境卫生整治;抓好“门前三包”的管理,抓好住宅小区、里弄小巷的环境卫生整治,抓好建筑垃圾整治,对沿街建筑路面进行清洗、粉刷或包装。

2.占道经营整治。对各种违规流动摊点、各类占道经营、跨门经营行为进行清理取缔。严格查验占道促销帐蓬、舞台以及临街店铺门面等装修占道行为,严格审批临街建筑、临街店铺门面装修占道、更新店面招牌搭架等占道行为。

3.户外广告整治。坚决治理城市“牛皮癣”,城区主、次干道禁止设置过街横幅,门店不得另外设置侧面招牌,店招门楣要统一规划,对擅自设置、影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,对破损、空白、锈蚀户外广告限期整改,对新增广告招牌严格审批、严格监管。

4.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整治。建筑工地要按规定控制扬尘、噪音及围墙围挡,强化基建工地出入口管理。运送清土等车辆采取密闭措施,严禁滴漏抛洒。

5.市政设施整治。合理布局、建设城区交通、环卫、绿化、亮化等市政设施,给市民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。

(四)违法建设整治组

 长:邓正平   县政府副县长

副组长:黄亚莉   县政协副主席

牵头责任单位:县城联中心

责任单位:县建设局、县规划局、县国土局、县公安局、陈营镇、上坊乡

主要任务:

1.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,乡(镇)村联动,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,对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坚决依法予以及时拆除,确保规划区内违法建设零增长。

2.按照省市统一部署,依法依规逐步消除建成区违法建设存量,确保到2016年底处理完成8000㎡以上,到2017年2月底处理完成10000㎡以上。

(五)市场秩序整治组

 长:吴谦谦   县政府副县长

副组长:方     县政协副主席

牵头责任单位: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

责任单位:县商务局、县城联中心、县城管局、县规划局、县卫计委、县农业局、陈营镇、上坊乡

主要任务:

1. 治理农贸、集贸市场及周边经营环境、卫生秩序等脏、杂、乱现象,抓好市场内商品陈列及摆放,农民自产自销场所安置。

    2.确保农贸、集贸市场入口道路两侧无摆摊设点,市场内及周边无乱搭乱建现象。

3.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加强划行入市工作,对堵塞交通消防通道、非法的占道农贸、马路市场、集贸市场依法予以取缔;对夜宵烧烤市场进行清理整顿,统一集中管理,合理规划设置季节性临时摊位,加强管理,方便群众。

  五、整治步骤

第一阶段:动员部署( 2016年10月15日--2016年11月5日)制定活动实施方案,召开动员大会,广泛进行宣传发动,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活动,营造全民参与、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。各整治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、摸清基本情况、制定具体方案,具体方案要细化工作任务,明确责任单位,落实责任人,确定时间节点,并制定详细的任务清单表,实行整治任务销号制。各整治组的具体方案和整治任务清单表,于10月2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第二阶段:集中整治( 2016年11月 5日--2017年 2月15日)。各整治组对照责任分工,按照统一指挥、统筹安排、明确责任、协调配合的要求,组织相关责任单位,集中开展整治活动,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。

第三阶段:巩固提高(2017年 2月 16日-- 2017年2月 28日)。对全县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表彰。各责任乡镇、责任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,查缺补漏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,巩固确保活动成果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统一思想认识。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要性、紧迫性、艰巨性的认识,将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,维护大局,落实责任,狠抓落实,务求实效。按照问题导向原则,从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迫切和久治不愈的顽症入手,突出重点,标本兼治,疏堵结合,精细管理,实现长效。

(二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乡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工作任务,切实履行好责任,规划区内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,充分调动村(居)干部的积极性。

(三)营造整治氛围。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,通过宣传车、设立宣传点、制作宣传牌、印发宣传单等形式,与广大市民进行面对面宣传;通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和志愿者活动,深化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。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,深入街头小巷、居住小区跟踪采访,除日常宣传外,要加大弘扬先进典型,曝光不文明行为和不作为行为的力度。

(四)强化督查调度。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建立指挥协调和现场办公制度,综合协调整治工作进程;对各单位、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、现场摄像;成立城市环境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市民督导团,及时听取市民建议,接受市民监督;实行交办、督办、查办和定期通报制度,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在《万年通讯》、万年之窗、bt365手机版、政府内网等平台公布,对工作不力、推诿扯皮、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,按相关制度规定实行责任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