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首届万年县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
评选活动的公告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,强化社会责任意识、规则意识、奉献意识,大力倡导“诚实立身、信誉创业”的良好道德风尚,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,不断提升城市品位,努力营造一个开放、诚信的社会环境,县委宣传部、县文明办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、县工信委等单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首届万年县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
二、参评范围
万年县境内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,从事生产经营二年以上的企业、酒店、商户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。
2、注重信誉,保持质量,生产经营信誉好,无假冒伪劣产品和商品,守合同重信用,无消费者投诉(不含消费者无理投诉),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、示范性和导向性。
3、企业管理科学规范,注重企业文化和文明诚信培育,文化氛围浓厚,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证,劳动关系和谐。
4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,依法照章纳税,无偷税、逃税、抗税、骗税行为。
5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奉献社会,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,企业社会形象良好,对地方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。
6、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,“三废”处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。
7、在合法用工、环境保护、以及个人等方面无违法违纪、违反政策的记录。
8、两年内未受到执法部门违法处罚。
9、其他部门需要具备的条件。
四、活动步骤
共分九个阶段组织实施:
第一阶段:发布公告(6月15日—6月25日)。《万年通讯》、万年县广播电视台、bt365手机版、万年之窗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、万年工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评选公告,向企业、酒店、商户发放评选通知,动员号召广大企业、酒店、商户积极与。
第二阶段:推荐申报(6月26日—7月21日)。“十佳诚信企业”由县工信委安排推荐,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由县市管局、县个私协会安排推荐,企业也可以自荐报名。企业(酒店、商户)填写万年县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申报表(见附件),并将法人资料,企业(酒店、商户)推动万年经济社会发展、参与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(不少于1500字)、企业形象照片等材料。“十佳诚信企业”资料报送至县工信委,联系人:陈风华,电话:13576362331;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资料报送至县市管局个私办(高新区三楼),联系人:黄建军,联系电话:13607032386。
第三阶段:审核初评(7月22日—8月5日)。县文明办、县市管局、县金融办、县安监局、县工信委、县高新区、县环保局、县商务局、县人保局、县国税局、县地税局等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初评,征求有关部门和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意见,各类分别确定15名候选企业、酒店、商户。
第四阶段:事迹展示(8月6日—8月15日)。在《万年通讯》、bt365手机版、万年之窗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工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辟评选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活动专栏,展示候选企业、酒店、商户的先进事迹。
第五阶段:网络投票(8月16日—8月25日)。建立网络投票平台,引导市民通过万年之窗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工业微信公众号,对候选企业、酒店、商户进行投票。活动期间,严禁刷票,一经发现,票数作废。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评选资格。
第六阶段:集中评审(8月26日—9月4日)。成立由相关部门、部分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为成员的评审小组,根据微信平台的投票结果,并综合其他事项进行打分(网络投票占40%,评委打分占60%),初评出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。
第七阶段:公示评议(9月5日—9月10日)。将初评出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在《万年通讯》、万年县广播电视台、bt365手机版、万年之窗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工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6天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。
第八阶段:表彰通报(9月中旬)。通过《万年通讯》、万年县广播电视台、bt365手机版、万年之窗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工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,对外正式公布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名单,召开表彰会议,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,并由县公证处进行公证。
第九阶段:集中宣传(9月中下旬)。《万年通讯》、万年县广播电视台、bt365手机版、万年之窗微信公众号、万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评选出的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进行集中宣传,大力宣传获奖企业、酒店、商户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,大力宣传企业、酒店、商户获得荣誉后向社会作出的诚信经营承诺,引导广大企业、酒店、商户学先进、争先进,向上向善、争创一流,为服务地方发展、造福一方百姓添砖加瓦。
五、其他要求
1、本次评选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活动,不收取任何费用,推荐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。
2、评选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市民可通过电话、发邮件等方式,对存有异议或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等问题的企业、酒店、商户进行举报,一经查实,取消评选资格。联系人:黄建军,联系电话:13607032386,邮箱:wnxlql@126.com。
3、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评选活动两年一届,评选结果两年内有效。在评选结果有效期内,如获奖企业(酒店、商户)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有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行为,一经查实,则取消该企业(酒店、商户)荣誉称号,没收其奖牌和荣誉证书。两年过后,则重新开始新一轮诚信企业(酒店、商户)评选。
4、本次评选结果作为向上一级部门推荐评优的依据。根据万发〔2018〕4号文件精神,被评为“十佳诚信企业”的企业将享受在融资、供电、供水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待遇。
2018年6月14日
附件:
万年县“十佳诚信企业”“十佳诚信酒店”“十佳诚信商户”申报表
企业(酒店、商户)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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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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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性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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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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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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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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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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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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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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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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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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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纳税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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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2017年公益捐款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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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迹材料(可另附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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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奖记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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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审意见 |
县文明办: 县金融办: 县工信委: 县人社局: 县市场监管局: 县商务局: 县税务局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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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小组复审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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